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报考指南

作者:来源:军队人才网发布时间:2018-07-10 18: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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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报考条件

    9.招考对象为哪些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且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10.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等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明确。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11.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责任编辑: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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