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魏艳、王天乐)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我国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对科学技术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它对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揭晓前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奖励评审工作继续拓宽了专家和学术组织推荐渠道,细化专用项目评审组,加强专用项目审查,并不断增强评审的公开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奖励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从公开数据分析,近五年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的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总数已控制在300项以内。据陈志敏介绍,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的综合考虑,2017年试行授奖数量总额控制,将自然科学奖数量控制在45项左右,技术发明奖数量控制在65项左右,三大奖总数不超过300项。“按照上述规则,今年在评审委员会阶段对技术发明奖试行了差额投票,差额9项,为进一步完善定额评审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外,为了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沉淀积累和实践检验,今年对完成人报奖间隔年限和论文规范使用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陈志敏表达,一是规定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遏制了部分完成人搭车报奖、拼凑报奖的现象;二是规定自然奖提交评审的论文专著数量,从原来的“不超过20篇”减少为“不超过8篇”,力求营造求实创新、“重质量、轻数量”的风尚。
另据陈志敏透露,在评审活动中,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最大程度杜绝人为操作的可能性。除了坚持评审驻地实行半封闭管理、相关人员手机集中封存、计算机操作纪录留痕、评审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等常规措施外,进一步在记录建设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