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博士招考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工作、延揽更多高学历人才服务部队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根据公布的博士招考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军队招考单位按规定组织首轮面试工作,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对无人报考岗位和首轮面试后仍空缺的招考岗位,有关招考单位应当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告知参加面试但未列入预选对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员本人自愿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可将相关报考人员调剂到无人报考岗位和首轮面试后仍空缺的招考岗位,尔后按规定统一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