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档案保管员、计算机操作员、电影放映员、保障卡管理员、食品安全检验员、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
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应当取得与招考岗位有关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或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其中涉及“以上”“以下”的,均包含本级别、本年限、本数量等。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