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陆军所属用人单位的教练员、保管员、修理工、出纳、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共招考1873人。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文职人员岗位优先招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
2.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3.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