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空军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
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公告

作者:空军来源:军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3-08-07 0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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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优秀退役军官继续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现将2023年空军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截止2023年8月31日,已办理完移交安置手续、选择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以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安排强制退役和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退役军官,不得列入专项招录对象范围。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条件。其中: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二)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专项招录到机关参谋岗位的退役军人,应当具备与专项招录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资格或者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三)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条件。按照文职人员首次招录聘用的年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副高职岗位,不超过50周岁(197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管理浮动岗位、专业技术中职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招录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其中涉及“以上”“以下”的,均包含本级别、本军衔、本年限、本数量等。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录程序

(一)公布招录信息。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录岗位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0日08:00至8月31日18:00。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录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选报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招录单位进行咨询,确认无误后,及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责任编辑: 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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