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论考试。9月上中旬,用人单位组织理论考试,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理论考试时间地点(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报考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考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①被评为烈士的牺牲军队人员(以下称军队烈士,下同)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理论考试成绩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理论成绩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符合理论考试成绩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条件初审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申请书要素主要包括:①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②符合的具体加分情形;③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及时间。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军队烈士证明书、军队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军队人员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子女的,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并通过保密渠道向用人单位提供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为符合参加各类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加分条件的,需联系原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保密渠道提交。凡未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填报身份类别,或者填报身份类别与实际不符,或者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理论成绩加分优待条件。
(四)技能考核。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依据入围人员参加考核意向、资格复审结果等确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组织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六)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七)政治考核。军地有关单位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咨询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我们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等唯一指定网站。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陆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89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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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陆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