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及有关政策规范,按照全军统一部署,为集聚广大优秀人才投身海军事业,现就2024年海军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海军部队、院校、科研训练机构等单位军官岗位,从业方向主要包括指挥管理、专业技术、后装保障、教学科研等。
二、招录对象
主要是从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和第二批“双一流”建设学科中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水声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小语种、涉核等部分专业,可适量从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具体见招录计划)。所有招录对象本科学历必须为一本以上;教学、科研、医疗机构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按照世界QS排名前200名把握;军事科学院、军兵种工程大学、军医大学(含解放军医学院)中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或院士团队的无军籍应届毕业研究生也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具有履行职责必须的专业能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周岁、29周岁、34周岁,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前提下,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细化具体招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