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4年下半年陆军将面向社会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补充军官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陆军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技术密集型单位军官岗位,主要包括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等。
二、招录对象
主要招录“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研究生。根据需要,可择优招录世界QS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必须的专业能力,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符合政治考核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招录对象本科必须为第一批次录取(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省份的大学生,录取专业分数线不低于当年度该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教学、科研、医疗机构,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
(三)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9岁、34岁,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细化具体招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