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全军统一部署,空军部队将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军队建设急需紧缺专业也可适量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提前批次录取的大学生,所录取专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年度该省份第一批次录取线。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省份的大学生,所录取专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年度该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二、招录岗位
空军直接选拔招录岗位,主要补充空军部队、院校、科研训练机构等单位军官岗位。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必须的专业能力,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招录对象本科学历必须为一本以上,同时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教学、科研、医疗机构,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周岁、29周岁、34周岁,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在军队服役过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或者一类、特类岛屿部队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在军队服役过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