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次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警官公告

作者:武警部队来源:军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5-03-19 15: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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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5年第一批次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警官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军队建设急需紧缺专业也可适量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提前批次录取的大学生,所录取专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年度该省份第一批次录取线。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省份的大学生,所录取专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年度该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或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招录对象本科学历必须为第一批次录取,同时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教学、科研、医疗机构,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岁、29岁、34岁(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6年1月底前毕业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等部队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 郭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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