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教师资格下半年考试,执业兽医资格,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认证人员职业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具体考试日期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含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抄送:有关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市考试考务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