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5年第二批次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警官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毕业的应届大学生。优先招录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生,部分“双一流”生源紧张且部队自身培养数量不足的专业人才,可适量从非“双一流”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具体要求见相应岗位)。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所有招录对象本科学历必须为第一批次录取,招录对象高考成绩、毕业院校专业在招录对象高考省份录取分数线均不低于该省当年一本线或者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提前批次录取的大学生、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省份的大学生等,均应达到上述要求)。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岁、29岁、34岁(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毕业的,截止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毕业的,截止2026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等部队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计划、组织报名。通过“军队人才网”(http://81rc.81.cn或http://www.81rc.mil.cn)面向社会发布直接选拔招录岗位计划。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报名时间9月18日至9月30日),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录岗位等。报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反馈后方为有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象初选。武警部队对报名人员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对象。
(三)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实地考察、全面筛选。招录单位统一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初选对象进行考察筛选,主要是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初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请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专业考评、集中遴选。招录单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集中进行领导能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内容的考评。专业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明确。
(六)统一把关、审定对象。在招录单位考察考评的基础上,武警部队对初步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
四、授衔定级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首次授衔定级,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①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②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取得博士学位的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
五、注意事项
招录过程全程审核、全程淘汰,如考察考评中发现不符合标准条件即取消报名人员招录资格。报名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将保留诉诸法律权利。本次直接选拔招录警官考察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报名人员按照招录程序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信访举报信箱: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警官局计划调配处,邮编:100089;咨询和举报电话:010-68736674。
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警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