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政治考核如何组织,主要考察什么?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通常由预选对象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同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56.如何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
57.拟录用对象如何公示?
拟录用对象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四章 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58.哪些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和黑名单,并抄送国家相关人事考试有关组考机构。
59.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招录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0.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6)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7)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