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火箭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作者:火箭军来源:军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3-08-02 17: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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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经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政策是: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三)理论考试。8月下旬,由用人单位组织理论考试,报考人员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报考人员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考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四)技能考核和体检。9月上旬,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五)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初任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2023年火箭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火箭军政治工作部。

附件:火箭军2023年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 刘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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